普通旺铺
企业注销代办服务来电咨询「鑫隆汇」
来源:2592作者:2022/8/8 11:14:00







二、独立执业原则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授予的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二)代理记账机构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向主管门报告。


(三)使用会计信息化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四)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服务连续。对于公司来说,财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财务人员一旦发生流动,又没有招到新的人员,很容易导致财务中断,影响公司运营;但是代理记账公司则可以凭借其团队力量保障服务连续。

4、安全保密。 财务因其工作性质容易接触到公司,但若会计人员徇私舞弊,很容易造成企业经营外泄;但代理作为第三方机构,与企业没有过多的密切接触,同时又有行业规范和行业信誉的制约,更有利于保管企业经营。


陈经理 (业务联系人)

18336956970

商户名称:商丘市鑫隆汇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