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钰尊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是一家环保技术咨询型公司,为山西企业提供环保解决方案。是授权从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环保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城市工业废物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污染场地修复等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的业务开展工作、染料涂料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精(蒸)馏残渣、废旧蓄电池、废活性炭、废酸、废碱、废催化剂等各类危险废物,满足各行各业各种危废的处置需求)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能够转移给哪些单位?
我们通常所说的危险废物的转移是指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处理的过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只能将其危险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或处理。
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
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污泥处置的必要性
污泥的性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及氮磷钾等营养物质,使得他具有利用性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污水含有的部分污染物质转移到污泥中,导致污泥含水量高、有强烈臭味,并且含有大量病原菌以及铬、等重金属和等难以降解的有毒有害及致癌物质,若未经有效处理,极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威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使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效益大大降低,更引发多起社会公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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