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辅助生产设施(不包括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1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3.4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3.4.1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至大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制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3.4.2配制泡沫用水量的确定,详见泡沫混合液用量、泡沫液储量的计算规定。
喷淋系统设计中的喷头选用原则?(1)闭式喷头适用场所的室内至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12m(上海18m):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8m;仓库——9m(采用ESFR喷头13.5m);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12m(上海8m~18m)。(2)闭式系统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30°C。一般场所采用68°C,厨房、洗衣间采用93°C。(3)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采用直立型喷头。(4)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水消防系统的分类:水喷雾灭火系统——粒径小于1mm的雾状水滴。系统组成与雨淋系统相似,仅喷头不同(中速、高速)。细水雾灭火系统——粒径小于等于400μm的雾状水滴。低压系统(P<1.21MPa);中压系统(P=1.21MPa~3.45MPa);高压系统(P>3.45MPa~16MPa)。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水炮、泡沫炮)——分远控炮、手动炮。Q=40~200L/s。因其流量大、射程远(≥60m),主要用于保护面积和空间较大、火灾危险性高且价值较昂贵的重要工程的群组设备等要害场所。如石化企业、油气储罐区、飞机库、油码头、海上钻井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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