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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服务放心可靠 苏州巴蜀消防
来源:2592作者:2020/8/18 11:16:00






当储存容器中充装的co量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应避免阳光直射;储存装置宜设在***的储存容器间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的储存容器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室内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设在地下的储存容器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通向室外。




二氧化碳高压系统储存装置规格有32L、40L、45L、50L、82.5L。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存的容器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我国现行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5MPa,并应采取良好的绝热措施。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系统:1、灭火系统中二氧化碳数量、释放到被保护处所的时间、被保护处所内喷嘴的位置和灭火系统激发的报警装置等应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的有关要求。2、灭火系统的容器、制冷装置、控制设备和其他设备,应位于符合高压二氧化碳系统规定的处所。3、容器及有关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额定的二氧化碳量应储存在工作压力为1.8~2.2MPa范围内的容器中。在容器内正常液体充装量应加以限制,以便提供足够的蒸气空间,允许液体在至高储存温度下膨胀(此项膨胀率比在压力释放阀整定值时所获得者为大),液体充装量应不大于容器容积的95%。




6、对用于载运油箱中备有自用燃料的机动车辆的装货处所,所备二氧化碳的数量应能放出的自由气体体积至少等于此种至大的能够密封的装货处所总容积的45%。7、对滚装船的围蔽装货处所,所备二氧化碳的数量应能放出的自由气体体积至少等于至大处所总容积的45%。8、这里所指的二氧化碳自由气体的容积应以每千克相当于0.56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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