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证模式选择:3.1认证的基本模式: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企业***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3.2认证模式的具体细化:根据认证的基本模式,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类别企业在认证模式中酌情增加相关认证要素,具体细化认证模式体现在获证后监督环节。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是获证后监督必须实施的基本模式。必要时,还可增加获证后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等模式。
检验机构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双方除了自行对货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外,还必须由某个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境或入境。这种根据客户的委托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进出境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管理的机构就是商品检验机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认证检验机构是由一下四个检验机构组成的:1、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天津市,挂在公共安全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共安全部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分工,主要检验任务是:从事固定灭火系统及零部件、耐火构配件、防火建筑材料和消防药剂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认证检验、监督抽查检验、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和委托检验等。此外,该中心还承担有关承检产品的***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承担***消防标准化技术委会一、二、三、八分技术委会秘书部门的工作,从事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开发,并负责***化组织ISO/TC21/SC5、SC6、SC8和ISO/TC92/SC2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
7.获证后监督的认证要求: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实施规则、 实施细则和认证标准的要求,确保其持续生产的获证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能力和产品-致性控制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获证后监督应依据生产企业.上报的生产、销售流向信息进行。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的周期内接受监督。
8.6证书恢复:8.6.1 因各种原因导致证书被暂停的,可提出证书恢复委托。8.6.2证书恢复委托的基本要求:8.6.2.1 因认证委托人自身原因申请暂停或正常生产周期内连续六个月未生产,无法接受监督检查而导致证书被暂停的,认证委托人应在具备恹复正常生产的条件后,向评定中心提出证书恢复委托,委托资料中至少包括认证委托人的***体系的运行情况描述、产品一致性保持情况描述,试产产品的性能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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