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阶段体系审核的特点是:(1)体系正常运行时的体系审核,重点在符合性,在试运行阶段,通常是将符合性与适用性结合起来进行;(2)为使问题尽可能地在试运行阶段暴露无遗,除组织审核组进行正式审核外,还应有广大职工的参与,鼓励他们通过试运行的实践,发现和提出问题;(3)在试运行的每一阶段结束后,一般应正式安排一次审核,以便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一些重大问题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地组织审核;(4)在试运行中要对所有要素审核覆盖一遍;(5)充分考虑对产品的保证作用;(6)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由管理者组织一次体系评审。应当强调,质量体系是在不断改进中加以完善的,质量体系进入正常运行后,仍然要采取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各种手段以使质量体系能够保持和不断完善。
4.1.认证中心对审核结论进行审定、批准自现场审核后一个月内迟不超过二个月通知受审核方,并纳入认证后的监督管理。4.2.认证中心负责认证合格后注册登记颁发由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的认证证书,并在的出版物上公布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单位名录。公布和公告的范围包括:认证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应信息(产品范围、模式标准、批准日期、证书编号等)。4.3.对不能批准认证的企业,认证中心要给予正式通知,说明未能通过的理由,企业再次提出申请,至少需经6个月后才能受理。
对于内审,组织应编制相应的程序文件,应包括对审核方案的策划、审核员的要求、实施审核、确保审核独立性、记录结果和向管理者报告事项活动的职责和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记录和报告等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第二方审核是由组织的顾客或由其他人以顾客的名义进行。第二方审核的作用:(1)当有建立合同关系的意向时,对供方进行初步评价。
(2)在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验证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在运行。(3)作为制定和调整合格供方的名单的依据之一。(4)沟通供需双方对质量要求的共识。第三方审核是由外部独立的审核服务组织进行。这类组织通常是经认可的,提供符合(如:ISO9001)要求的认证或注册。第三方审核的作用:(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确定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实现规定质量目标的有效性。(3)确定受审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能被认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