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技术要求:
a)容积应符合GBJl6—87的要求。
b)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c)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d)水箱顶至建筑结构低点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e)宜安装水位指示器。
f)水压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g)应有补水措施,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设备的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罐体上任何部件距离地面都不应小于0.5m,罐顶至建筑物结构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h)气压水罐外观应完整无损、无锈蚀。
i)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看气压水罐的容积、工作压力及调节储水容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测量气压给水装置周围净空距离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气压给水装置的外观以及电源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手动、自动测试其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分别测量喷头中心线至梁边距离A和喷头溅水盘上表面至梁底边距离B2,与上表的规定比较是否满足要求。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天花板)、楼板、屋面板的距离技术要求:不宜小于75mm,并且不宜大于150mm。
检验方法:用钢卷尺按图示方法测量。
喷头与隔断墙的水平及垂直距离技术要求:喷头与隔断的水平及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用钢卷尺按上图和上表的规定测量喷头溅水盘与隔断墙的水平及垂直距离。
边墙型喷头保护面积和保护距离技术要求:中危险级建筑物为3.6m,保护面积8平方米;轻危险级建筑物为4.6m,保护面积14平方米。
检验方法:测量相邻两喷头的距离和保护面积应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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