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打官司”吗?
律师到底是干吗的?律师自古以来解决的就是“讼”和“不讼”的问题,然后解决如何地“讼”和如何地“不讼”。我们把律师业务的分为和非业务两大类正是出于此道。
律师是“打官司”,第二是“不打官司”,也就是通过的方法和非的方法解决问题。
是对既成的事实进行法律的处理,用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则来判断是非曲直,定罪论责;非则是按特定利益需要设定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产生,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
概括成一句话,律师是通过创造性地认定和设定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来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认定主要依靠法律的工具和规则来进行处理,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设定则需要律师游刃于所有的社会规则之中,创造和设定特殊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
委托给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来说,委托给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这两种权利在法庭上的发言权是完全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代理人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他人代理,代理权限分两种:
一种是一般授权,即查阅卷宗材料,审查证据,申请回避,到庭进行陈述和辩论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不能独立完成案件的调解,也不能独立的进行反诉和上诉,必须当事人本人来自己完成。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授权的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因此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时,要在授权委托书上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以代替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调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代为撤诉等等,代理权利等同于本人。这样当事人可以不用自己奔波,只需要代理人办理即可。
公司解散的确定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确定
1.公司的章程规定解散。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解散公司章程的其他原因,公司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不需要股东大会单独解决,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使公司生存。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得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批准。反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份,并通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自股东签署之日起60日内,公司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起诉。
其次,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虽然尚未达到业务截止日期,但股东大会可以根据需要决定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解散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股东要求解散
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公司的继续存在将对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不应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权。股东大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此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解散公司。
行政处罚解散公司违反法律
行政处罚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规,由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以***人民制定的法律或者制定的行规的明确规定为依据。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解散公司。公司被撤销营业执照的常见情况是公司自行暂停其业务,实际上处于解散状态。但是,公司的股东不按规定拆除公司,也不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后,公司构撤销了公司未能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的情况。V.宣布破产和解散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提起破产申请,公司根据《企业破产法》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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