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
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
l、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
2、因社会、引起的损失;
3、因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而增加的费用。
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潜在着索赔机会。
l、因施工中发现、古董、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所发生的保护等费用;
2、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已完工程损坏或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的处置费、重新施工费。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夹。对重大的索赔 ,在律师或索赔 的指导下下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在求有以下几方面。
(1)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的证据不证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计的猜测。
(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
(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施工单位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使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扰的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施工单位为了避免的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努力,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
判定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总之,项目施工中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如何提出索赔要求并保证终索赔的成功将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索赔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实际工程事件、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就能够恰当维护自方利益,获取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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