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08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中华民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晋文公把寒食节的后一天定为清明节。清明节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墓祭”之礼,后来民间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扫墓,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节日相对而言的。
封建统治为维护儒家的“道德”观念,反对火葬
封建统治为维护儒家的“道德”观念,反对火葬。宋朝官吏不断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惨,日益炙甚,事关风化,理应禁止”因为火葬合乎广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据十三世纪意大利马克。波罗的《马克.波罗游记》的记载“人死焚其尸”的风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两代,统治者严厉禁止火葬,并巴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采取高压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没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后实行改革,革命之后,才逐步由土葬转向火葬。
阿细彝族人死后需停尸三天才出殡,全村人自备口粮,齐集在公房里
彝族的习俗 :彝族由于支分繁多,分布甚广,所处地理环境各异。因此,习俗乃至仪礼在各地彝区,各个支系都不尽相同。从形式到丧礼程序都明显地表现出地方差异和支系特色。
1.火葬。以火焚尸的方式。在彝区传袭已久,嘉靖《贵州通志》载是当地彝人“焚于野,掷散其骸骨”;《越雟厅志·夷俗志》亦载:“不用棺椁,以火焚化,用土石掩盖也。”《西昌县志·夷族志》也有记载,彝族火化以后,“收骨殖于瓮,命忠实年老娃子数人,负瓮荷锄入深山崖洞密埋之,不令人知,防冤家盗掘也。”现云南省的彝区火葬时,尸须蜷曲,男仰卧,女侧卧,架起柴楼烧之。而后掘坑将余灰用坛装起并包以茅草,放在坑中埋葬。有的在垒坟后,堆子周围砌一转石头。宣威县有的彝人家的祖坟场就是火葬墓群。也有的在火化之后,将骨烬放入罐中送到岩洞里。这两种葬法皆属复合式的二次葬,即火葬后再土葬,或火葬后再岩葬。传统的火葬方式被保留和沿袭得较为完整的和原始的是大小凉山。
2.土葬。滇、黔、桂彝族明清以后逐渐以棺木土葬代替了传统的火葬,土葬习俗与当地汉族类似。云南撒尼彝族人死后一般停放两天,由巫师颂经送魂,村里人及女方亲属来“耍狮子”、“闹猴子”、“跑锣鼓”等。出殡当天,全村男女要去送葬,男人在棺前,女人在棺后,列队送往墓地,每人自带酒菜,丧家准备饭食。女的死后必须请娘家亲属来送终,出殡时母舅要交酒还人,表示断绝以往的婚姻关系,如没有娘家的人来送葬是不能出殡的。阿细彝族人死后需停尸三天才出殡,全村人自备口粮,齐集在公房里吃喝三天,表示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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