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验收报告等。验收工作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是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方法的严重变革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是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方法的严重变革。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往往考虑直接的、眼前的经济效益,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效益,有时甚至为获取部分的暂时的效益,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价值。成果就不可避免地形成环境污染和损坏,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实行环境影响点评准则,能有效地改动这种情况。进行环境影响点评的进程,是知道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彼此依赖和彼此制约联系的进程,知道的进步和深化,有助于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完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是不是所有建设项目(企业)都要做环评?
是不是所有建设项目(企业)都要做环评?
并非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需要执行环评制度,编制报告书、报告表,还是填报登记表,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如果不在名录的,原则上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很多省市都制定了豁免环评管理名录,纳入名录的则可免除办理环评手续。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并不等于免除企业依法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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