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四氯乙烯
毒性:属中等毒类。
健康危害
该品有刺激和作用。吸入急性***者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流泪、流涎。随之出现头晕、恶心、运动失调及酒醉样症状。口服后出现头晕、、倦睡、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甚至出现兴奋不安、抽搐乃至昏迷,可致死。
慢性影响:有乏力、眩晕、恶心、酩感等。可有肝损害。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和疹。
一项研究显示,妇女怀孕期间如果接触过多的四氯乙烯,会增加新生儿和神经系统先天缺陷的风险。
环境危害
释放到周围大气中的大部分四氯乙烯,由于阳光作用而分解,形成象三和二氧化碳之类的产物。地表水中的四氯乙烯迅速蒸发,在水中几乎不发生降解。该化合物在地下水中是稳定的,这正是作出由于工业溢漏和废物堆积造成地下水污染发生率增加这种考虑的原因。
危险特性
一般不会燃烧,但长时间暴露在明火及高温下仍能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的腐蚀性气体。与活性金属粉末(如镁、铝等)能发生反应,引起分解。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或炸事故。
燃烧(分解)产物:。
环境标准/四氯乙烯 编辑
前苏联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高容许浓度 10mg/m3
前苏联(1978) 环境空气中高容许浓度 0.06mg/m3 (日均值)
中国
中国(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III类水域) 0.005mg/L
中国(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0.1mg/L
二级:0.2mg/L
三级:0.5mg/L
日本
地面水:0.01mg/L
废水:0.1mg/L
土壤浸出液:0.01mg/L
嗅觉阈浓度:50ppm
处理措施/四氯乙烯
1、与眼睛接触:虽然干洗油溅入眼睛内而可能造成的伤害并不严重,但一旦发生,仍会使眼睛有较重的疼痛感,并伴有肿。这种情况发生后, 应立即用冷水冲洗眼睛,并进行必要的医务护理。
2、与皮肤接触: 长期和四氯乙烯液体接触,将会使您的皮肤变得干燥和粗糙,切易受菌***。
3、 吸入过量的四氯乙烯: 长期置身于超过四氯乙烯许可浓度的环境中,会刺激眼睛,引起反应以及身体的不适。如果吸入大量高浓度的四氯乙烯气体会 失去知觉、呼吸困难、甚至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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