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池的设置规范及容量计算方法
消防水池的设置规范及容量计算方法 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二、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前述有关消防水池设置的要求。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两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内消防用
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构)筑物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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