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中常出现的问题
国际物流中常出现的问题
危险品运输的问题
(1)危险品包装合格证明(危包证)。
(2)危险品说明书。
(3)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4)其他补充文件(如进口国的进口许可等)。
如果需要进出口危险品,应提前准备相关文件,并将危险品运输到海关的危险品仓库储存。一般进口国对危险品进口的审批会比较严格,审批时间也较长。如果未能提前办理好危险品(尤其是工品)的进口许可,货物到港后不能及时清关放行,由此产生的特殊仓储费、滞港费等将是一大笔损失。
货物超重的问题
国际运输业务要求发货方准确提供货物的体积、尺时、重量等信息。集装箱运输虽有固定的尺寸,但对每个集装箱的重量也有明确的要求:20尺普通箱一般不超过17.5吨;40尺普通箱一般不超过22吨。所以发货人应该提前合理分配货物安排装箱,切不可为节省运费而让集装箱超重。
快件的报关
1、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
2、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快递服务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根本区别
快递和邮政的区别
两者性质不同
事物性质不仅反映着事物的本质,也是认识、区别其他事物、进行比较的根据。快递服务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根本区别是两者属于不同社会性质的服务产品:一个姓公(社会提供的公品)、一个姓私(商家提供的私人产品)。根据万国邮联规定,邮政普遍服务包括邮政对部分信函的专营是履行国家法定义务,以确保向所有公民提供基本通信需求的统一规范、普惠的普遍服务,属于公品性质(万国邮联同时规定,这种服务各国可委托“由公共或私营部门提供”)。而快递服务(含邮政EMS特快专递)均以市场为前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主要为社会有特殊需求和有支付能力的部分成员(多为工商用户)提供个性化、送达商业服务,属于私人产品性质,属于竞争性商务服务产品。由于两者性质不同决定并产生了以下主要区别。
版权所有©2024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