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知识产权出资需要经过评估,评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发明专利申请平台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比例呈下降趋势。2020年调查显示,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的比例为10.8%,较2015年下降3.7个百分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
专利权人维权意识持续增强。2020年调查显示,我国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的比例为73.9%,较2015年提高11.1个百分点,表明专利权人在遭遇侵权后更加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利侵权成本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国专利侵权判定赔偿、调解或者庭审和解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7.3%,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4个百分点,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不断提高。
2021年底,知识产权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更加凸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加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创造。深入落实《提升发明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2年)》,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8.5个月,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4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
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如,《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用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提出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举措。二是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性。例如,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商标注册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专利布局。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强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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