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火细石混凝土地面
分格条:
1、面层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分格或切割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6mx6m,
2、分格条的材料应为不发火材料,如塑料条、铜条、铝条,严禁使用玻璃条等坚硬的材料,不可用材质不同的分格条混合使用。
3、如使用金属条,施工前应互相可靠连接并与房屋主体结构有效等电位连接。
4、也可用切割伸缩缝的方式,然后压胶泥。
不发火地面常用于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如生产企业、化工企业车间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条文说明对此作如下解释: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整体的甲类厂房以及有可燃粉尘、纤维等可能发生危险的乙类厂房,生产过程中比空气重的物质易在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洼地等处积聚。为防止地面因摩擦打出火花和避免车间地面、墙面因为凹凸不平积聚粉尘,故对地面、墙面、地沟盖板的设计等提出了预防引发的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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