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分区: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按照安装方式,挡烟垂壁分为固定式挡烟垂壁(代号D)和活动式挡烟垂壁(代号H)。前者是固定安装的、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后者可从初始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并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
按照挡烟材料的刚度性能,挡烟垂壁分为柔性挡烟垂壁(代号R)和刚性挡烟垂壁(代号G)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0.8mm,其熔点不应低于750℃。
挡烟垂壁形式:
1.固定式:采用挡烟布式各种防火,挡烟材料制作固定在建筑顶棚下或屋梁下,垂壁高度500mm~800mm。
2.电动式:箱体采用0.8~1.2mm普通碳素钢板(或不锈钢板等材料)制作,帘布采用国内新材料,其质量达到英国BSD476标准,燃烧性能等级达到GB8624标准B1级,抗疲1劳(升降)可达2000次以上;传动部件采用优1质钢材;壳体为封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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