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来支付?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
劳务输出
各类法规、文件中对此名词解释不同。
《沈阳市民间劳务输出试行办法》认为,个人到境外工作属于劳务输出。
《河北省劳务输出五年规划》认为,跨县以上行政区划工作属于劳务输出。
《云南省人民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认为,农民外出务工是劳务输出,乡镇职业介绍所和村就业服务站也属于劳务输出工作。
《劳动部关于做好创建劳务输出工作县工作的通知》认为,培训、服务、管理和维权都是劳务输出中的部分。
综合以上观点,我们可以认为,劳务输出并不是含义明确的词语,而是社会经济中形成的约定俗称的词语,不同情况下所指含义并不一样。
因此,劳务输出不适合用于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应按照企业具体的经营事项申请明确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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