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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辆报废政策服务为先 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来源:2592作者:2022/9/5 18:41:00






不按规定处置报废车辆要承担哪些风险?

使用报废车辆,不按规定处置报废车辆要承担哪些风险?

答:

①驾驶报废车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后,两年内不可以驾驶机动车,且要重新考。

②出售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百条规定: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报废汽车报废后处理方法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到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


报废汽车办理程序机动车达到规定的使用

报废汽车办理程序

  机动车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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