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
李某与张某系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10万元以李某的名字和密码开立了一张定期存X折,存X折由张某掌管,存X折于2016年2月1日到期,李某于到期日后几日内提出离婚,并将存X折挂失后将全部钱取走。
问:张某手中的存X折现已是废纸一张,能否作为共同财产的证明?如果李某撒谎说已将取出的钱分给了张某一半,张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分析:
按照《***X高人民X法X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以及根据《***X高人民X法X院关于人民X法X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利证据,人民X法X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本案中李某主张为自己的财产,张某则主张为二人共同财产,根据本条规定应由李某负举证责任,有责任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李某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存款为其个人所
有,则应推定为共同财产。
要永辉律师提醒:
在婚姻官司中,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哪些财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这个是举证的前提。根据我国《婚姻法》
***7条的观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X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版权所有©2025 天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