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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汉买卖房产律师诚信企业「鹰和卓律所」
来源:2592作者:2022/2/12 13:27:00






什么是房屋析产?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高人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房屋析产有以下原则:1、分割房屋是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房屋析产的方式有:1、根据协议析产2、遗嘱分割3、向FAYUAN提起4、聘请律师协调、律师见证或5、其他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期限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请求,应予支持。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的处理原则:因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予支持;借名人因自身条件变化或政策发生调整等原因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可以登记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一般可以从以下情形考虑是否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看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看经多次维修后房屋是否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并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如果是,则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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