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工作组当组织的高管理者决定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后,首先要从组织上给予落实和保证,通常需要成立一个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工作组的成员来自组织内OHSAS18000部各个部门,工作组的成员将成为组织今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工作组组长好是将来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根据组织的规模,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工作组的规模可大可小,可专职或兼职,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也可在某个部门。人员培训工作组在开展工作之前,应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组织体系运行需要的内审员,也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内部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是体系运行的环节。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组织应当具备了检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条件,应开展内部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应亲自组织内审。内审员应经过专门知识的培训。如果需要,组织可聘请外部参与或主持审核。内审员在文件预审时,应重点关注和判断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及一致性;在现场审核时,应重点关注体系功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去运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应急预案与响应:
1. 标准要求组织应制定并保持处理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程序。程序的制定应考虑在异常、事故发生和紧急情况下的事件,尤其是火灾、、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组织对可能的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场内应急计划并协助制定场外应急计划。
2.组织对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应急计划的内容包括:①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②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消防、医院等);③报警、联络步骤;④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义务;⑤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⑥应急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