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并且具有生产许可证(现改为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三证的防护用品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4、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等。
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常用劳动保护用品及使用常识
1、头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了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根据防护功能要求,目前主要有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安全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九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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