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范围怎么确定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3.0.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等做出规定。
3.0.8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采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采用开挖时,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现行《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建筑基坑监测
水平位移检测方法主要有五点
1、基坑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小角度法和极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对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宜采用前方交会、导线测量和后方交会法观测。
2、在基坑变形监测中,对于基坑的位移变化量,利用极坐标法进行基坑水平位移监测,一般选择基坑长边为X轴,垂直基坑长边为Y轴。
3、小角度法主要用于基坑水平位移变形点的观测。小角度法必须设置观测墩,采用强制对中方式。
4、前方交会观测法,尽量选择较远的稳固目标作为定向点,测站点与定向点之间的距离要求一般不小于交会边的长度,观测点应埋设在适合不同方向观测的位置。
5、导线测量法主要用于基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密集,对工作基点稳定性检查用前方交会法和后方交会法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通过导线测定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建筑基坑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釆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釆用开挖时,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现行《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
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项论证:1.邻近重要建筑、设施、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杂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
4. 釆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需隽论证的基坑工程。
基坑监测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通知有关各方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3)基坑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4)基坑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地下裂缝、地面下陷;(5)基坑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6)冻土基坑经受冻融循环时,基坑周边土体温度显著上升,发生明显的冻融变形;(7)出现其他危险需要报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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