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范围怎么确定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3.0.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等做出规定。
3.0.8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采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采用开挖时,振动的监测范围应根据现行《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广州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根据现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施工方案等因素编制监测方案,并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监测方案需经设计、监理及相关单位认可,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广州基坑监测工程
根据设计确定的支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点的位置和数量,在基坑支护结构的冠粱顶上布设观测点,观测点采用埋设观测墩的形式;在建立好工作基点墩后,将仪器架设在工作基点墩上,沿基坑边布设观测墩,观测点位置必须选择在通视处,要避开基坑边的安全栏杆等影响视线的物体。一般情况下观测点距离基坑300㎜比较合适。广州基坑监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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