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该怎么给对方律师打官司费用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如果不认可对方在起诉状上所称的情况,可以有两个途径解决:
1、在离婚的举证期内,向人院递交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所称述的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答辩状不是必须要交的,更多的案件中
2、在庭审时候,法官会要求被告对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此时可以把自己的观点简单扼要的表述,也有法官会问,被告你认为起诉状所称的事实是否属实,此时也可以否认事实,讲述客观情况。当然比较复杂的意见可以放在法庭辩论阶段称述。
实际上,在庭审中是不宜攻击或者贬低对方的,只要针对对方对己方的评判进行反驳就可以了,更多的精力应当放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
婚姻纠纷期内,怎样调查另一方隐匿的财产?展开全文离异期内,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妇一同财产的情形司空见惯,怎样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保养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保养社会发展的公正司法,在协议离婚中变得至关重要。实践活动中常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方式:调查银行存款不心地善良是必须历经了解和相处才可以辨认出来,夫妇也是这般。
婚后财产协议是夫妻彼此在婚姻生活存续期内对夫妻分别的本人财产和一同财产的所有权开展承诺的协议。婚后财产协议只需是两方真正想法的表明且处罚的是自身有着所有权的财产,婚后财产协议是合理的。
可是,因为婚后财产协议是夫妻彼此的意思表示,不可以确定第三人了解婚后财产协议,因此婚后财产协议若第三人不知道的,一般对第三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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