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报告的质量控制措施
应依据相应的鉴定标准编写鉴定报告,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从设计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等图纸资料中采集的内容。
2.无法检测但对鉴定结论有影响的内容(如根据建设期标准图、标准做法或经验予以确认,宜在报告中说明)。
3.房屋建筑概况——按照房屋建筑实际情况及设计图纸分别编写。
4.鉴定的范围和内容——现场实际检查检测的项目。
5.检测鉴定的依据和设备——鉴定工作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注明仪器编号)。
6.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应如实反映房屋建筑的检查检测结果。
7.验算分析——应如实客观的反映验算分析结果,并说明所采用计算软件的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等。
8.鉴定评级——按所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和验算分析结果,分步逐级对照各项指标进行鉴定评级。
9.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按鉴定评级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鉴定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对火灾后的建筑损伤情况进行检测鉴定主要方法有:
1、观察检测建筑损伤情况
房屋安全鉴定员通过直接观察过火后房屋结构表面形状的变化,初步评定建筑的损伤情况,例如:墙体的裂缝宽度、长度、深度,梁的变化等,借助裂缝测量仪和卷尺等测量工具。
2、混凝土强度评估
火灾后房屋鉴定常用的方法有:回弹法、 钻芯法、超声波法以及敲击法等。其中敲击法是比较简单实用的方法,其方法是使用锤子敲击混凝土表面,观察表面留下的痕迹及建筑物边缘脱落的程度进行强度评估。
3、钢筋损伤及强度评估
从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后受损构件中截去外露受火作用的钢筋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确定钢筋的极限强度,屈服强度和延伸率。
火灾后的房屋安全鉴定不可盲目,它不仅可以通过检测鉴定确定火灾后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更可以避免后期建筑加固修缮中的盲目性。
危房检测鉴定程序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1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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