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吊装带报废标准
1、玻璃吊装带表面损坏时。如吊带被尖物划伤,吊装带边缘割断。
2、无标记、标牌或标记、标牌不清楚时。
3、当软环缝合处出现撕开时,末端出现变形、裂纹时。
4、当玻璃吊装带绳、带粗细、长度出现变化时,工作载荷时<3%。
5、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
6、玻璃吊装带长期存放超过1年时。
玻璃吊装时的注意事项:
1.璃吊装带应垂直悬挂在升降梁或吊架上,并且不得将吊耳强制移至升降梁的中心。
2.玻璃吊装带在使用过程中三带部位应做好保护工作,一旦划伤将不能维修,如果主带部位损伤程度较小,可以降低玻璃吊带的负荷,延长其使用寿命。
3.使用时,操作人员应在启动吊装机时保持起重机和起重横梁稳定,并避免起重皮带被周围的玻璃袋或锋利的工件刮伤。
4.使用前应核实玻璃吊装带的额定载荷,严禁超负荷作业。
5.使用时,操作员应在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观察并检查吊装带的使用情况。 特别要检查主带是否损坏。 如果主带的损坏区域较大,请立即停止使用或报废它。
6.使用后,玻璃吊索应妥善存放,避光并避免紫外线辐射。 吊装带不应存放在明火或其他热源附近。 应将其放在干燥通风的***架子上,以备下次使用。
当玻璃吊装带完成起重操作后,必须被放回,正确的储藏; 假如不再使用,必须储藏吊装带在干净、干燥、良好的通风条件下、室温、并且安放在架子上,远离热源、可侵蚀外表的气体、化学品、直射太阳光或其他强的紫外线照射。优先使用储藏物品,必须检查吊装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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