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检验方法:
a)报警和记忆功能: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及计时或打印情况。
b)二次报警: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先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然后使另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c)故障报警:使控制器任一回路、电源或内部线路先处于故障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及故障部位、故障类型指示情况。
d)自检功能:操作控制器检查机构,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e)火灾优先功能:在控制器处于故障报警状态时,使任一非故障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f)消音、复位功能:在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首先手动消音撤销火灾报警回路的输入报警信号,然后复位,观察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
g)电源转换及指示灯功能:先将主电源切断,备电自动投入,然后恢复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观察电源切换指示灯变化情况。
消防水箱技术要求:
a)容积应符合GBJl6—87、0045—95的要求。
b)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c)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d)水箱顶至建筑结构低点的净距不应小于0.6m。
e)宜安装水位指示器。
f)水压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g)应有补水措施,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h)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i)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和溢流管、泄水管,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
j)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安装套管。
检验方法:测量水箱的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水箱的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单向阀、水箱补水及增压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与水箱之间的连接是否有保护措施。
管路的加固技术要求
管路的加固技术要求: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并宜满足以下要求:
a)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b)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间距不宜大于3.6m。
c)在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d)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e)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
检验方法:测量喷水干管或喷水管直径,查看50mm或50mm以上管道是否设置防晃支架、喷头间是否设置吊架,查看吊架、防晃支架固定方式及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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