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1 基本条件
E2.1.1 人员
E2.1.1.1 工程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工程师。级许可制造单位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B级许可制造单位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
E2.1.1.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申请许可产品质量控制要求配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且对工程师负责。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1.2 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与制造相适应的厂房,生产环境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
(2)具有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材料库房及货架,分区(待验、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3)焊接材料的保管场地满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温度、湿度要求;
(4)成品存放场地满足成品防护要求;
(5)耐压试验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6)产品涉及射线检测的,具有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检测场地。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E2.2.2.3.1 理化检验仪器
理化检验仪器要求见表E-3。
表E-3 焊接钢管理化检验仪器
许可级别
理化检验装置
A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落锤试验机,金相显微镜,硬度计
B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
E2.2.2.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拆卷和矫平设备、铣边设备、成型机、焊接设备、平头设备、喷码设备。
级埋弧焊钢管的内外焊接设备应为具有自动跟踪装置的双丝或者双丝以上自动埋弧焊焊接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第八十九条 液压试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一般使用洁净水,当对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者对连有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者设备的管道进行液压试验进,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0.005%,如果对管道或者工艺有不良影响,可以使用其他合适的无毒液体,当采用可燃介质进行试验时,其闪点不得低于 50℃;
(二) 试验时的液体温度不得低于 5℃,并且高于相应金属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