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属阀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信息推荐「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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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
E2.2.3.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推制机或者弯管机不少于2台,压力机不少于2台(其中至少1台吨位不小于500t),热处理设备至少1 台。
B2级许可制造单位,具有推制机或者弯管机至少1台,压力机至少1台(吨位不小于300t)。
有缝管件制造单位,还应当具有焊接设备不少于4台,其中弧焊机不少于2台。
E2.2.5.4.3 无损检测仪器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超声检测仪器不少于2 台。
E2.2.5.5 设计能力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设置有产品设计开发部门,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设计人员应当掌握所制造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产品结构和强度安全性能要求,能够进行强度校核等工作。
A2.2 设计文件(C 类) 审查:设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批准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体系文件的规定;
(2)外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体系的要求进行确认;
(3)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元件材料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4)设计文件上注明的无损检测要求、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合同的要求,设计图样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产品标准有强度校核要求时,强度计算书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6)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是否有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