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3)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氧舱(A5)
4.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
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中、低压容器(D)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下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下同)。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专门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分片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 C2级覆盖D级。
6.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工程师以及设计、材料、工艺、焊(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专项条件对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从其规定。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不低于本附件表C-2
所列理工类相关的学历与工程类技术职称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具有罐体或者气瓶、安全附件、仪表、装卸阀门、管路、走行装置或者框架等部件总装(或者落成)的工装和装备;
(2)铁路罐车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铁道线路,同时具有转向架制造、制动及车钩缓冲装置、整车落成必需的相应工装及设备;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专门的端框制作工装和框架总装胎架,以及能满足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的强度试验[于船舶运输条件下的集装箱所需的试验除外,内部纵向栓固试验(动态)可以外委]要求的试验场地、工装和设施;
(3)有罐体焊后热处理要求的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罐体整体焊后热处理炉并且配有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
(4)有气体置换或者抽真空工艺要求的,还应当具有满足相关工艺要求的气体置换处理设备或者抽真空设备;
(5)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热处理和无损检测场地、工装和设施以及称重衡器。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D1.1.8 试制造(注D-4)
(1)试制造样品的规格能够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所需要的制造能力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取得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并且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覆盖许可申请范围,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过程;
(4)每个申请许可子项目试制不少于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应当完成涂装前的所有工序以及检验与试验,检验结果合格),另外还至少有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在制品应当覆盖冷热成形、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纤维缠绕及固化、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真空检漏等主要制造和检验工序(注D-5);
(5)试制气瓶合格产品每个批量的气瓶数量,除长管式大容积气瓶、低温绝热气瓶产品不少于10只外,其他许可的产品应当不少于5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