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2.1 无缝钢管
E2.2.1.1 人员
E2.2.1.1.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材料、工艺、热处理、理化检验、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检验与试验、设备管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理化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和无缝钢管制造相关工作经历。
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理化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无缝钢管制造相关工作经历。
A2.15 涂敷质量(B 类)
审查检验记录,并且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的涂敷质量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要求: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A2.16 产品出厂检验
A2.16.1 产品标志(B 类) 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标志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标志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标志检查。
A2.16.2 出厂文件(C 类) 审查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安装)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交货状态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合同的技术要求。
(三) 承受内压的管道除本第(五)项要求外,系统中任何一处的液压试验压力均不低于 1.5 倍设计压力,当管道的设计温度高于试验温度时,试验压力不得低于公式
(1)的计算值,当 PT 在试验温度下产生超过管道材料屈服强度的应力时,应当将试验压力 PT 降至不超过屈服强度时的压力;
PT = 1.5P*S1/S2 式中:
PT——试验压力,MPa;
——设计压力,MPa;
S1——试验温度下管子的许用应力,MPa;
S2——设计温度下管子的许用应力,MPa;
当 S1/S2 大于 6.5 时,取 6.5。
(四) 承受外压的管道,其试验压力应当为设计内、外压差的 1.5 倍,并且不得低于 0.2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