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在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1.0,n表示测站数;
第二,前后视距≤30m;
第三,前后视距差≤1.0m;
第四,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第五,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沉降观测要点
水准基点的设置:基点设置以保证其为原则,宜设置在基岩上,或设置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水准基点的位置,宜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外。
观测点的设置: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建筑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
测量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及钢水准尺,对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和固定测时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观测时应登记气象资料,观测次数和时间应根据具体建筑确定。在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沉降观测的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沉降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