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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效婚姻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撤诉或拒不到庭如何处理的裁判指引。《婚姻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了无效婚姻案件不准许撤诉的规定,但原告撤诉不成时可能拒不到庭,在此情况下同样也不应按撤诉处理。第二款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安徽法律咨询,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消失的,离婚法律咨询,人民司法对该申请不予支持。因此此时当事人申请撤诉不受无效婚姻相关条文的限制,法律咨询热线,如登记时未达定婚龄,交通肇事法律咨询,申请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形。


商标注册异议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具有针对性和相关性:1.形审判断:时间节点是提出异议申请日期;2.主体资格证明与异议申请所援引的条款有直接联系:

  (1)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商标保护;

  (2)第十五条:防止因代理关系、代表关系或其他合同、业务关系导致商标被抢先注册;

  (3)第十六条***款:地理标志保护;

  (4)第三十条:在先初步审定或注册商标权保护;

  (5)第三十一条:在先申请商标权以及同日申请使用在先的保护;

  (6)第三十二条:禁止损害各种在先权利,禁止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异议形式审查与问题分析:社会公众的监督途径,任何人可以基于以下理由提出:1.《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2.《商标法》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3.《商标法》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1.打击恶意抢先注册和恶意异议并重;2.保护在先权利人和注册申请人并重;3.推进商标异议便利化和商标注册便利化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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