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General specificati***
( GB 5085.7—2007 2007-10-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什么是危险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性、反应性或者***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危废鉴定资质***危险废弃物鉴定中心,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General specificati***
( GB 5085.7—2007 2007-10-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