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市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申报条件解析
2019年合肥市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申报条件是什么?卧涛小编为您***解析:
一、申报条件
市级***家庭农场须符合《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15〕140号)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市级***农民合作社须符合《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社认定和监测办法(暂行)〉的通知》(合农〔2016〕94号)规定的标准与要求。
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完成2018年度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年报信息公示,且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提供同级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家庭农场须完成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
2、家庭农场须提供2018年度(全年汇总表一份)及2019年1-6月份基础台账;
3、具有常年对应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要注明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供辅导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4、在县(市、区)级***农场、农民合作社中择优推荐。
二、名额分配
市级***家庭农场原则上50家左右,县(市)各12家(其中备选2家);市级***农民合作社原则上30家左右,县(市)各7家(其中备选1家),各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可各申报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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