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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经同意、湖北省***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自学及职业培训等实施统一管理的部门,是继续教育的基层教学单位。学院依托学校***科研实力,开展继续教育,保证教育效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高升专或高升本招生对象为:高中、中专职高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2.专升本招生对象为:已取得经审定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或我校设在各地的站点咨询。成考均需要通过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1.网上报名:报考参加成考的考生,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网站报名,并预约报名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持证书及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网报预约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网上已报名但未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属无效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点将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3.优录政策: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山区考生、少数民族等可获20分加分。网报时需勾选对应优录项目,优录项目不累计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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