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工地地磅/宁陵工地地磅/睢县工地地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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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说明
1、衡器安装后,必须经当地计量部门或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前,首先应检查秤体是否灵活,各配套部件的性能是否良好。
3、仪表开机后,待零点稳定后方可使用。
4、车辆驶入秤台时(或放置重物尽量轻拿轻放)车速应小于5km/h,然后缓缓刹车,车停稳后计量。
5、尽可能停留在秤台的中心位置。
6、仪表读数必须在“稳定”指示灯点亮时读取正确的重量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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