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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独立地作为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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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顶包后果是什么

  肇事者的后果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意味着只要驾驶人主观上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客观上没有及时履行抢救伤员、向报告的义务,不管是驾车或弃车离开现场,都可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提出。受理该案的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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