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一般是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也就是所谓“业主”;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也就是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人一般应当是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8年1月19日,经改制变更为普通合伙性质。我所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高1级顾问、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组成。本所律师均接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严格的职业训练,均毕业于我国重点院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既是整个活动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法制的要求,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基本、******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地认定事实,忠于事实的真相。这也是以法律为准绳,人身保险纠纷,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地收集证据,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意见,防止主观片面和偏听偏信,对收集到的证据要仔细分析研究,去粗存精,***纠纷,去伪存真,切实弄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和因果关系等实情,使纠纷事实在证据的基础上得以“再现”,从而找出纠纷的内在联系和本来面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地适用法律,辨明是非,明确责任,制裁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必严、必究。作为准绳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以实体法作为的依据,这毋庸多言,而对于程序法,我国却有“重实体,轻程序”之误区,商业保险纠纷,其实,程序法是实体法正确贯彻实施的保证,“没有程序公正,实体法的公正性就不能实现”。遵守程序法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应有之义。遵守程序法,不仅指当事人和裁判机构必须按法定步骤和过程进行活动,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程序法中的权利,当事人表述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唯其如此,裁判结果才具有公正性和说服力。
湖北保险纠纷-商业保险纠纷-湖北法辉(***)由武汉海德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武汉海德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是从事“法律顾问”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