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律纠纷-鄂州法律纠纷-湖北法辉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8年1月19日,经改制变更为普通合伙性质。我所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高1级顾问、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组成。本所律师均接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严格的职业训练,均毕业于我国重点院校。商标权纠纷审判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环节,是对商标权行为的认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商标权行为主要涉及对相关公众、商标近似、类似商品等基本概念或者事实的界定,以及人民对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原则问题。(一)关于相关公众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建筑法律纠纷,判断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因此,划定相关公众的范围就十分重要。《若干解释》第八条对商标法中规定的“相关公众”作了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二)关于商标相同与商标近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权行为的认定与判断商标的相同与近似密切相关。而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法律、法规没有更具体的规定。因此,《若干解释》第九条对商标相同和近似作出了具体规定。(三)关于类似商品、服务以及商品与服务的类似在审判商标权案件中,对所涉及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为同种或者类似,是认定是否为侵权行为的又一重要事实。(四)判定原则和比对方法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商标注册***权的各种行为,其中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房屋法律纠纷,2018年1月19日,经改制变更为普通合伙性质。我所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高1级顾问、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组成。本所律师均接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严格的职业训练,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均毕业于我国重点院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既是整个活动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法制的要求,是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基本、******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地认定事实,忠于事实的真相。这也是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地收集证据,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意见,防止主观片面和偏听偏信,对收集到的证据要仔细分析研究,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切实弄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和因果关系等实情,使纠纷事实在证据的基础上得以“再现”,从而找出纠纷的内在联系和本来面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地适用法律,辨明是非,明确责任,制裁行为,鄂州法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必严、必究。作为准绳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以实体法作为的依据,这毋庸多言,而对于程序法,我国却有“重实体,轻程序”之误区,其实,程序法是实体法正确贯彻实施的保证,“没有程序公正,实体法的公正性就不能实现”。遵守程序法是以法律为准绳的应有之义。遵守程序法,不仅指当事人和裁判机构必须按法定步骤和过程进行活动,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程序法中的权利,当事人表述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唯其如此,裁判结果才具有公正性和说服力。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是1988年由湖北省法学会创办的国办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8年1月19日,经改制变更为普通合伙性质。我所由富有实践经验的专职律师、高1级顾问、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七十余名组成。本所律师均接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和严格的职业训练,均毕业于我国重点院校。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注册商标专有权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属于“兜底条款”,即“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列举了两种情形: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他人注册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根据人民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实践经验,还有某些比较突出的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应当明确规定出来,保证人民统一,更有效的对商标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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