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 5 m×5 m或 6 m×4 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30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垂直面外,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2 m。
3排放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 2、3款的规定。
4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 12 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等电位连接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干线环路。
5外部防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防雷检测,并应和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接地之用。
6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大于 10Ω时,防雷器,外部防雷的环形接地体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1) 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 5 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2) 本款***项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防雷检测防雷检测
2.0.10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2.0.11 接地体 earth electrode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2.0.12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2.0.13直击雷 direct lightning flas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防雷检测资质,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2.0.14闪电静电感应 lightning electrostatic induction
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电荷得到释放,如没有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
2.0.15闪电电磁感应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induction
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2.0.16闪电感应 lightning 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2.0.17闪电电涌 lightning surge
闪电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雷击电磁脉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波。
2.0.18闪电电涌侵入 lightning surge on incoming services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防雷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
1) 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 0.3 m。
2) 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 1.0 m2。
3) 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 2.0 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 0.5 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4.5.8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