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供应南通管家婆分销ERP让录单变得如此简单
一笔业务的发生需要我们录入对应的单据来体现,并且需要一个日期来记录此业务的发生时间,您心里是否有这样的想法:这多简单啊,随便选择一个日期就好啦。然而事情并不简单,其实里面暗藏玄机。下面就和小管君一起聊聊关于录单日期遇到的那些事儿。

1

提示录单日期小于本期开始日期,不能保存


例如:今天小明做一张采购入库单,录单日期是2017年8月1号,单据保存时提示:录单日期小于本期开始日期,不能保存。

处理方法:

系统管理—结存—月结存—看本月开始日期

如果本月开始日期是2017年8月1号之后,说明8月1号这一天已经月结存,月结存后是不能补录之前单据的,所以就会这样提示。

将月结存删除,至少要保证本月开始日期在2017年8月1号或者2017年8月1号之前才可以。

2

做期初单据保存提示期初单据录单日期大于本期开始日期,不能保存。

处理方法:

和问题1相同,还是和月结存里的本月开始日期有关。比如本月开始日期是17年8月1号,那么期初单据的录单日期就不能在此日期

 之后,必须改为此日期之前才行,否则此单据就不叫期初单据。

3

提示录单日期必须与当前日期一致,请确认后重试。


问题所在:期初选择系统管理—单据设置—单据编号设置—全局配置—使用规则—录单日期必须与当前日期一致,这个配置是开

账后禁止修改的。

处理方法:

如果当前还是期初,可以把此配置取消勾选即可;如果是已经开账,不方便年结存或者系统重建、反开账,可以把此单据的录单日

期改为和当前日期一致,这里的当前日期指的是主服务器的系统时间。如果不想的录单日期,建议把主服务器的系统时间

修改和单据的录单日期同一天,然后把单据保存或者过账后再把系统时间改回来即可。

南通凡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薛旺 先生
手机: 15651325088
业务 QQ: 938471575
公司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东路218号
电话: 0513-51325088
传真: 0513-5132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