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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拆迁官司的律师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被压低的?



不同的拆迁行为会造成不同的拆迁结果。京坤律师提醒被拆迁人要及时掌握拆迁方的拆迁动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衡量自己的标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01.低态势求和却从不妥协

有时候,拆迁方拉低态势一次又一次的提出补偿协商,并且多次协商未果,虽然态度谦和,但对于补偿款的金额来说却从不让步,也许正是拆迁方的缓兵之计,不是真的想达成合议,而是为了拖延拆迁维权的时间,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

拆迁方的缓兵原因有两个:

一是为了给自己前期的不合法行为补充证据。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总是希望拆迁工程可以尽早完结,实现拆迁效果,节约社会成本,提升办事效率,拆迁情绪较为急迫,或许在实行前期各项有关拆迁行为的时候并没有合理的拆迁依据和合法的拆迁程序,但到后期的时候害怕承担法律后果,实行缓兵之计,一边以谦和的态度假意和被拆迁人谈判协商,一边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但是等待的过程可能漫长到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启动,那么就有了“先上车后补票”的事情发生。

等到自己的合法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便一改常态,也许就再也没有了平和的协商和互动,这时候的拆迁方态度刚硬、疾言厉色,将责任推向被拆迁人,理由是长时间谈判未果,进而被拆迁人的优势就会转化为劣势,影响了补偿款的争取范围。

二是为了延误被拆迁人的诉讼时效。

因为被拆迁人行使法律维权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拆迁方为了使不了解法律规定的被拆迁人脱离法律的保护,所以往往和颜悦色的态度假意商谈,直到拖到被拆迁人的维权时效失效为止,拆迁方就会强硬态度,被拆迁人没有法律“靠山”。

02.大气放价却从不认账

有些拆迁方为了早早的达成拆迁目的总是假言哄骗被拆迁人,迫使被拆迁人签订不合常理的补偿协议。

一是签订空白补偿协议。各自“软肋”遭受猛攻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其实每一个片区的拆迁都有一些特有的方式或者突破口。拆迁方被拆迁人先在补偿合同上签字,说是后期进行统一填充内容,并会按照之前的***协商结果填写补偿内容,但是被拆迁人一旦签字后,拆迁方就会将之前的补偿承诺抛之脑后,随意攒写盖章生效,以致于被拆迁人到*拿到一份差***意的补偿合同,追悔莫及。

二是***签订符合拆迁方标准的补偿协议,后期对被拆迁人进行高额补偿,弥补被拆迁人的预期补偿差额。

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拆迁方总是会以各种理由来蒙蔽被拆迁人的双眼,有些拆迁方会以假装承诺被拆迁人将会在补偿协议签订以后给其不同于其他人的补偿待遇,弥补被拆迁人的预期补偿金额的差价。等到被拆迁人签字后,便否认之前的承诺,使被拆迁人无计可施。

03.如何防范

拆迁过程实在是纷繁复杂,难以操作,更多的被拆迁人没有拆迁法律知识,对拆迁也了解不深,更无法分辨拆迁方的阴谋,所以京坤律师警示大家:

要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的被拆迁人要注意没有书面化的承诺不可信,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不可信,拆迁方虚情假意不可信。

尽早的请***律师十分必要。不仅可以避免拆迁方拖延维权时间,更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分辨拆迁方的假象。

请大家在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冲破拆迁方的迷雾,拿到属于自己的合理的拆迁补偿款。




打拆迁官司的律师法律咨询担心补偿款被村干部***,你需要知道这些


拆迁补偿法律咨询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国家财政资金涌入农村,补偿款动辄数十万到百万,涉及很大的利益。在京坤律师接受的咨询当中,也不乏见被农民咨询补偿款的组成、分配以及有关村干部***补偿款的事情。作为被农民,对于农村的补偿款的以下几个问题必须要知道!其实在很多来咨询的企业家都透露过一个问题,“实业不好做”,虽然看着是“大老板”,但是现在工人的工资越来越高,很多材料的成本也越来越高,有的市场也不景气,整体的运营和营利并不是很理想。

一、补偿款到底都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被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补偿费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

三、村委会截留补偿费比例多高算?

我国各省***针对本省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村委会可以留取土地补偿费的10%-30%之间,用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发展,比如修建村里公共设施、村学校、村道路等等。例如《河北省关于实行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农民。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农户。我们不反对坚持去争取合理的补偿,但是一定得是正确的方法,一定要是合理的补偿范围。

参照上述各省规定,如果村委会留取补偿款比例超过30%,就属于法截留补偿款的行为。

四、村委会截留过高比例补偿款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民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我国《村民委会组织法》也规定,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因为土地被征收后大多是用于建设,而建设用地每年的指标有限,想用地。

因此,如果被农民认为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比例过高,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关于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的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如果确实发现村民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撤销该决定,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村委会截留补偿款的行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拆迁补偿法律咨询。如果把一切再重新开始,即便是有另一块地已经在等着了,那么建设的过程也是十分漫长的,而在此期间企业无法运营,面临第二轮空耗。



打拆迁官司的律师县******镇***败诉,拆迁户喜获赔偿70万


温先生居住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某镇,2014年某天,其开办的生猪养殖场被当地的某镇***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先生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委托拆迁领域享有盛誉的李吏民律师团队,以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经过李吏民律师的不懈努力,帮助温先生连续赢得两场行政诉讼。镇***作出的《限期拆除建筑通知书》经平阳县(2014)温平行初字***29号行政***书确认。镇***对于温先生的养猪场实行的强制拆除行为,也经平阳县(2015)温平行初字第4号行政***确认。因此,温先生就镇***的行为向该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但没想到的是镇***竟然做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对此,为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安部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后,在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公部关于印发<。

针对镇***的这一“抵赖”的行为,李吏民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平阳县提起行政诉讼。李律师指出,镇***的强拆行为给温先生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其行政行为也经***认定为,温先生有权取得赔偿,镇***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2015年9月15日、10月26日县开庭审理了此案,京坤律师事务所指派史西宁律师作为温先生的代理人出席了庭审。公机关是人民的卫士,其执能力和水平关系着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打拆迁官司的律师

庭审中,史律师提供了原告方相关的证据,证明了被告(镇***)的行政行为和原告对自建养猪场具有合法所有权。史律师同时出示了某镇***下属城南社区给原告开具的证明,证明“原告养殖场有生猪10万斤,被告按市场价给予76万元一次性补偿”。同时,史律师针对被高的答辩及举证一一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经过审理认定城南社区给原告开具的证明是镇***对于温先生所养殖生猪的收购协议,76万元是收购价款。并对于被告(镇***)所辩称的生猪过磅重量只有6万斤的说法不予确认,因被告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同时在购买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避免因为约定模糊而造成矛盾。据此,作出了以下***:限被告镇***在***生效15日内赔偿原告温先生76万元。打拆迁官司的律师

通过京坤律师们***地帮助,温先生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满意的补偿。由此可见,在拆迁活动中,当拆迁户们遇到权益受***的问题,应该积极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京坤律师团队将会秉持着“接受委托,誓达使命;同时还对期限进行了规定,向特定对象提供执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息尚存,维权到底”的精神,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打拆迁官司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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