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委托拆迁律师能为你提高拆迁补偿么?
本人作为律师行业的新人,虽谈不上经手了多少案件,但是在成长过渡期还是接触了不少被征收人的。其中有一部分被征收人对于拆迁律师的工作与价值存在一些根深蒂固的误解,对于因拆迁引发的诉讼有不准确的预期。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委托律师是否真的能提高拆迁补偿的问题。(三)评估机构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现场要两名注册评估师现场说明。
律师能为你做什么?
有人觉得委托律师就是风险投资,投对了,投好了,就能翻倍的赚,所以想委托律师。其实律师的作用是解决纷争,把各执一词的双方放在法律框架中所具体对应的位置,将已经发生的事件投射到法律规定中该有的样子,若有偏离,就是律师要去厘清、指出和作出相应对策的时候。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单位,以《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维权过程中所谓的“赢”是将该有的都得到。举例来说,就是你声称你的一百块被人抢走了,怎么要都要不回来。律师会分析整个事件中货币的所有权人、占有人、占有原因,如果真的是你的一百块,那律师会分析解决方法,将钱恢复原位。如果你因此遭受了损失,律师也能帮你讨要回来。但是不是你丢了一百块,委托了律师返还的时候就变一千块。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成本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
诉讼也确实有风险,因为你不知道欠钱的人会不会因为你起诉而恼怒玩个失踪***不见,让执行难上加难。当然这只是***情况。但是这种不可控的风险并不是里有赚有赔的风险。律师只能在事实基础上,在法律框架内将你的合法利益予以补救或者争取,只能在可能有风险的时候将其规避,但不会有任何超出你应得利益之外的、无理需求之中的惊喜。房屋拆迁律师·“以租代征”是明显的行为,到底是什么让征收部门枉顾法律,宁愿冒险也要征收呢。
律师能为你提高补偿么?
有人觉得委托律师就能把拆迁这件事真正变成直接致富的路径,就把各种网站的拆迁新闻翻个底掉,找到不同类型但是同样“劲爆”的关键词,类似于“补偿翻倍”、“从百万到千万”这样。且不说新闻里或者部分机构存在对拆迁补偿夸大宣传的情况,即便是保真的信息,那也要放在特定的事件中去衡量,更何况***各地的补偿标准本身就不尽相同。并不能因为***是“拆迁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准”的大环境,就将自家的房屋想象在一个不存在的标准中。尽管现在去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较以往已经十分便捷,可对许多需要重建房屋的农民朋友来说,仍旧是太过复杂复杂,不知道该办什么手续,向哪里申请,今天京坤律师简单整理了一下相关的一些问题,希望可以帮到你。
维权过程中所谓的“提高”是把合法利益*化。比如说一个门面房面临拆迁,可能根据它的结构、位置、面积,参照与该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价值大概计算出该房屋的价值为16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当然这是没有经过评估公司评估的预估,也没有把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补偿项目计算在内。假定征收部门以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在委托评估公司测量评估后,评估报告给出的结果是50万元,任谁都看出该补偿的不合理。如果在协商无果面临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诉诸于法律,委托拆迁律师后会有什么效果呢?一般来说,因为环保原因撤销的行政许可一般常见分为三类:房屋拆迁律师①防止环境污染的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以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的相关行业。拆迁律师可能会通过确认补偿方案、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等程序、通过协商谈判等途径将征收部门可以给出的补偿提高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区间中有望达到的峰值。
其实拆迁律师的作用就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紧抓征收方之处予以修正把不合法不合理的补偿争取到合理的范围。如果没有了律师介入,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上述房屋的*终补偿只徘徊在50万元左右。但是拆迁律师的价值就是的对房屋进行测评,对征收文件进行分析,把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原本的行为撤销,使其依据法律规定重新作出。并把能够争取的补偿项目,把被明确的补偿范围都纳入考量,并通过复议、诉讼、谈判等平台把补偿合理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但拆迁律师不是的,不是说住改商的房屋没有营业执照律师也可以帮助被征收人争取到像有健全的房屋补偿一样金额,不是说在农用地上建了房请了律师就能达到像是在宅基上建房一样的补偿效果,不是说临时搭建的建筑委托律师以后就能像原有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样纳入补偿范围。拆迁律师只能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帮你争取。比如在被征收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存在天然缺陷、在被征收人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就财产价值或损失举证、在被征收人面对国家强制力无力辩驳的时候,拆迁律师会利用***性、利用职业技能、利用辩证的思路帮助被征收人脱离困境、远离不公,真正能够保障被征收人的权利、挽回被征收人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合理的补偿,相当于整个企业换了新的血液,有了新的起点和更多的选择权。
房屋拆迁律师良心整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问题都在这!
房屋拆迁律师
实际生活中,拆迁安置房相较于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上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因此,对于房价望而却步的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了拆迁安置房,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情况还算客观。
如果各位看官想要购买安置房,首先要了解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房屋拆迁律师
一、 安置房的种类
通常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市政工程动迁而专门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此类房屋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取得以后五年不能进行交易。例如《河北省关于实行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为被安置人购买的中***位商品房(相对市场价值而言)[1]
二、 安置房屋可以买卖吗
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出了受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外,还要根据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调整,所以交易上,安置房屋和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但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前提是产前安置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和产权证,并且相关政策没有对房屋转卖进行限制。对于此类情况,上海市人民对产前安置房的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偶有***确认双方购买合同无效的***,也多是因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登记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而被判令无效,并非因为房子是拆迁安置房而禁止买卖。因此,如果被征收人想要成功维权,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看好自家的房屋就是重中之重。
三、 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房价上涨容易导致出卖方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类安置房房屋产权取得后,有五年的限制转让期,安置房屋下来的时候通常都是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所以,与对方签约后可能存在房屋不能转让的情况,尽管自己已经住进去了,但是所有权不是自己的,可能存在房价上涨过快,从而对方因巨大利益违约的情况出现。很多时候被拆迁人不是找不到解决办法,而是以为这个办法可以解决,就一直在一条不知终点的路上努力。
2、共有人导致的风险。通常安置房补偿,很少有一人补偿一套房的,大多是一家人每个人几十平米,*叠加起来共有一套房,这时候,购房的风险就大很多了,在日常中碰到的大部分安置房买卖的风险都与“共有人”有关。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8条规定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共有人如果反对出售房屋,通常会提前咨询律师,主张其中的第四项和第六项,*终导致房屋买卖的无效。
四、如果要买拆迁安置房,我该怎么做?
综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纠纷和矛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的了解和查询,万不可盲目购房。同时在购买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约定,避免因为约定模糊而造成矛盾。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成本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无期等等问题。所以需要提醒大家,在收到拆迁方文件材料后,如果对文件材料内容不满意,千万不要忘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救济权利。
如果已经确定要购买某房屋,对于购买房屋合同进行公证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有意的可以了解相关公证机关。
如果对一些问题上拿不准注意,建议咨询***律师,避免购房中的一些风险
房屋拆迁律师无证房屋拆迁有补偿么
拆迁户注意了,无证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一般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类就是符合城乡规划的合法建筑,另一类则是建筑。下面就由小编来具体讲解一下两类无证建筑的分类标准和补偿标准。
一、合法的无证建筑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只要建造房屋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证的房屋也是合法的。这些合法的无证房屋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建筑建造合法但是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这样的建筑在拆迁时没有任何手续,拆迁部门便不想给予补偿。其实,这类建筑完全可以通过补办或者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第二类建筑为老建筑,建造时间早于相关法规的出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些建筑虽然就今天的法律看来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建造初期并不,可以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国《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二、的无证建筑
的无证建筑,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这些建筑主要包括: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该类无证建筑是没有征收补偿的,不过在征收实践中有的地方征收部门也给予了建造成本价的补偿。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