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嘉律师事务所-离婚孩子

夫妻之间抚养义务

      都嘉律师:夫妻之间具有抚养义务。夫妻间的抚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经济上相互扶助和相互供养的权利和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离婚孩子,相互抚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夫妻抚养义务有以下特点:

     (1)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既是义务又是权利。

     (2)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虽然给予身份关系产生,但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关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夫妻间的抚养义务具有强制性。



       如了解法律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都嘉律师: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了解法律问题,离婚咨询律师,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婚姻法》对于军人的财产的特殊规定

      都嘉律师: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离婚***律师,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如了解法律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都嘉律师事务所(图)-离婚***律师-离婚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纠纷,遗嘱见证,”就选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多年来,都嘉律师事务所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张明英。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都嘉律师事务所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姓名: 张明英 女士
手机: 15901046780
业务 QQ: 547200781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
电话: 010-53395671
传真: 010-8472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