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不可强化的不锈钢和耐热钢要求提高抗腐蚀性能可塑性、消除冷作硬化的工件,应进行固溶处理。对于形状复杂不宜固溶处理的工件,可进行去应力退火。含钛或铌的不锈钢,为了获得稳定的抗腐蚀性能,可进行稳定化退火。
热处理可强化的不锈钢和耐热钢要求提高强度、硬度和抗腐蚀性能的工件,应进行淬火加低温回火处理。要求较高的强度和弹性极限、而对抗腐蚀性能要求不高的工件,应进行淬火加中温回火处理。要求得到良好的力学性能和一定的抗腐蚀性能的工件,应进行淬火加高温回火处理。要求消除加工应力、降低硬度和提高塑性的工件,可进行退火处理。要求改善原始组织的工件,可进行正火加高温回火的预备热处理。要求得到良好的力学性能和抗腐蚀性能的沉淀硬化型不锈钢工件,可进行固溶加时效、固溶加深冷处理或冷变形加时效等调整处理。
实践证明、总压下率的多少不但与退火工序有关,而且对于控制带钢成品力学性能同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对于许多产品来说,只有一定的冷轧总压下率与一定的冶炼和热处理相配合才能得到所要求的各种性能。所以,成品轧程的总压下率必须根据成品带钢的力学和物理性能以及产品标准中有关的各项要求来确定,例如,生产冷硬状态的带钢时、成品轧程的总压下率的多少将对带钢的***终性能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要求退火状态的带钢,此时退火制度对带钢的***终性能虽然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没有一定的总压下率加以配合也是不行的。对于要求半软或半硬状态的带钢,总压下率和退火制度更要密切配合才能使其达到性能要求。因此,即使同一交货状态而不同钢种的带钢也应采用不同的总压下率。因为不同钢种其化学成分不同,对其性能也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