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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欠缴社会保险费争议的案件属性?(7)

浅析欠缴社会保险费争议的案件属性?(7)

  五、法律已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拒缴社会保险费时的强制征缴措施,没有必要再以仲裁或者***方式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缴纳。业务***度比较高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里可以委托?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只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既可(同时也只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才能确认),而无需仲裁机构或者法X院确认。特别擅长办理劳尉氏无罪辩护律师怎么找?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直接申请人***X院依法强制征缴。而且若以仲裁或者***方式解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争议,其仍需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此以仲裁或者***方式解决此种争议,实际上毫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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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认定的***裁判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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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资格纠纷在***实务中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口碑特别好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但在我国因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公司在设立和运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存在大量股东资格认定难题,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标准的不同导致认定结果的冲突。擅长办理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个更好更***?

 一、从一则案例说开

 原告A曾申请要求***被告B公司,被告公司认为原告不是该公司股东而拒绝了原告的申请,原告遂诉至法X院要求确认原告的股东资格。怎么才能委托到好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原告诉称其已足额出资,并有工商登记材料证明其股东身份,而被告公司认为原告已出具申明,载明其已将股权转让给被告公司的另一股东,一切事情由该股东全权处理。口碑特别好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里有?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是股权转让申明还是工商登记材料,或者其它如出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公司内部材料?这也引发了笔者的进一步思考,在处理股东资格认定纠纷中,有没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来规范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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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2)

   对于第X一个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解除权的行使是双方之间的行为,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解除权人不能直接起诉,即使起诉,法X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而不能直接受理并裁判解除合同;也有的观点认为解除权人可以通过向法X院起诉来解除合同,经验丰富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法X院受理后其向对方送达的文书就相当于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通知,因此不应该否认解除权人直接通过***或者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能力特别强的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里有?笔者认为,合同解除权本质上是属于形成权,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其完全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自行行使,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原则上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权利,不应由法X院或仲裁机构代行。只有相对人对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提出异议并诉至法X院或仲裁机构时,法X院或仲裁机构才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事后审查,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个更好更***,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予以确认。特别擅长办理尉氏无罪辩护律师哪个更***?因此,建议把通知解除作为***的前置程序,否定当事人不经过通知程序直接提起***来解除合同。这样规定不仅符合立法本意,而且可以节省***资源。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完全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以行使和完成的权利,无需借助任何公***来实现和救济。如果允许当事人直接起诉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就使得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目的落空,与解除权的属性不相符。况且我国正处于各种矛盾凸显期而***资源又相对紧张,因此引导当事人依规定积极行使权利,只有在解决不了情况下再求助法X院。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资源减轻法X院的案件压力,而且有利于促进纠纷的尽早解决,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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