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问题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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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定金可不可以退?
“定金”与“订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根据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保证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归属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卖、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等级、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等;
7.其他证据。
房产归属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卖、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等级、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等;
7.其他证据。